推深做实林长制 植树造林添新绿——汪清联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、汪清林区检察院开展造林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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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/5/9 15:25:09
5月6日,汪清联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、汪清林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春季义务造林活动。
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宋春来,汪清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吕海波带领干警40余人,来到金沟岭林场参加活动,以辛勤汗水和实际行动为林区再添新绿。
在造林现场,大家分工协作,有的挥锹铲土,有的扶苗培土,种下一棵棵树苗,呈现出一片忙碌景象。活动当天共造林9.2公顷,栽植红松树苗6500余株。
通过此次造林活动,增强了干部、职工、干警爱绿、护绿、植绿的意识,营造了关注、重视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。今后,汪清将扎实推进“林长+检察长”工作机制,凝聚工作合力,筑牢森林资源保护网,共同打造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、生态环境更美好的绿色家园。
公司副总林长、副总经理费晓光带领林长办公室、森林经营部、资源管理部、金沟岭林场等相关部门、单位20余人参加造林活动。
责任编辑:汪清